来源:临沭政府网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水平,6月6日上午,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城区沭新大街文化广场附近设立宣传服务站,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彩页,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在城区沭新大街活动现场,志愿者们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咨询服务站等形式,吸引过往的市民驻足学习咨询。志愿者们还主动向过往的市民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彩页,为市民讲解条例制定的目的、工作的原则、提倡的文明行为、禁止的不文明行为等有关条款,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围绕市民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行为,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日常生活中文明出行、垃圾分类、公共场所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文明经营等知识,教育引导市民将《条例》规范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抵制和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和实践者。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30余人次,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职能工作,继续加大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和覆盖面,为营造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